江苏银宝集团领导失职致国有资产流失、股东泣血求助!

日期:02-07  点击:  属于:法治
                         举报求助信
      我们是程宏、张家祥、梁春,此刻,带着无比愤慨与痛心的情绪,向您举报江苏银宝集团公司领导严重的渎职、不作为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更对我们股东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的侵害。
      
我们三人作为江苏盐阜银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股东,信息如下:
      
程宏,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人
      
张家祥,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人
       梁春,江苏省滨海县人
       2014年3月18日,我们与江苏银宝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银宝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江苏盐阜银宝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在股权分配方面,江苏银宝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4.4%,我们三位股东共计占股55.6% 。公司成立后,实际经营权便由江苏银宝发展有限公司把控,他们派遣董事长及经营团队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各项事务。
      
在国家大力扶持农业项目的利好形势下,每年的一号政府惠农文件都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公司在初始阶段看似前景十分光明。然而,公司运营过程中却暴露出诸多令人堪忧的问题。江苏银宝集团公司所委派的数十名工作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集团领导的亲属。在经营期间,我们每年都会发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并积极主动地向集团公司领导反映,满心期待能够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保障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但令人失望的是,每次我们的反映都被领导驳回,问题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一直悬而未决。
      
到了2019年,公司经营基本陷入停滞状态。2023年3月18日的审计报告更是令人触目惊心,自2014年公司成立至2020年6月,公司持续亏损,净亏损额高达约3.395亿元。
      
2021年,江苏银宝集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竟以经营不善为由,向盐城市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这一举措让我们三位股东感到痛心疾首与万般无奈。公司拥有15381亩固定鱼塘口,仅每年的租金收入就超过1300万元,正常经营情况下根本不会亏损,更不应该出现如此巨额的亏损。况且,我们并未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如今,集团公司不仅要求解散公司,还妄图让我们承担数亿的亏损责任,而公司账目从未向我们公开披露过,我们对公司财务状况完全一无所知。
      
江苏银宝集团公司的这种渎职、不作为以及官僚主义行为,严重违背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原则与责任。同时,盐城市国资委对江苏银宝集团公司存在监管缺失以及形式主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愈发严峻。
      
在此,我们诚恳地恳请江苏省人民政府、盐城市人民政府能够秉持公正、负责的态度,针对盐城市国资委与江苏银宝集团的上述行为展开深入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其为渎职、不作为、官僚主义行为负责,并全面公示2014年至2020年公司经营的全部账目,还我们股东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守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举报人:程宏、张家祥、梁春
      
2025年3月21日
       附资料图片如下:

 





举报人程宏手机号:1560511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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