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商分行与监狱服刑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套取贷款!
本人董金华, 住江苏省响水县县城, 任江苏昊盛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实名举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响水支行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资产,致使我公司面临破产!
2021年1月上旬,中国工商银行响水支行魏加勇副行长打电话给我请我替他朋友王林(江苏金涛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担保贷款 。迫于魏加勇是工商银行领导身份以及期望后续贷款审批上能给予我公司帮助,我表示同意为其朋友王林担保贷款。 此请求正值全国疫情严重期间,并且我在省人民医院就医不便外出,魏加勇得知后带领其工商银行职工直接到南京找我办理贷款担保,当时省人民医院有规定不准外出 ,没办法我只好打电话给我儿媳妇叫她拿我司公章联系魏加勇行长为担保货款合同盖章,担保分为两笔: 一笔500万元、 另一笔410万元。之后因疫情发展迅速,各行各业濒于停顿,我司也因疫情遭受重创,业务暂时停摇也因身体原因一直住在南京。
2022年1月7日魏加勇行长再次打电话给我讲江苏金涛公司受大环境影响在资金运营上暂时有困难让我再帮其朋友王林(江苏金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再加签一份展期合同。出于对魏加勇行长的信任,我同意为其朋友签订展期合同。同年5月份,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支行居然起诉我司偿还为江苏金涛公司担保的两笔贷款及利息,我立即打电话给魏加勇行长询问出了什么事?到这时我才知道实际情况,原来江苏金涛公司及法人王林早在2016年就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2020年9月又被辽宁公安以操纵股市罪逮捕羁押待判。至今为止,王林还在辽宁省监狱正在服刑(被判五年零几个月)。
从我目前掌握的种种情况来看,魏加勇叫我签的担保两笔共计910万元只是用于王林缴纳操纵股市的罚金,可魏加勇却在《小企业借款合同》中虚构借款用途为“购货”,这明显就是典型的官商勾结,魏加勇利用我司的优质民营企业名声为其套取国家贷款,利用其银行内部高层职务之便让正在服刑犯罪人王林隐居幕后坐收渔翁之利。
2016年,江苏金涛公司与多家企业存在经济纠纷,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均将其公司与其公司法人(王林)列为被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响水支行明知此事还继续为其放贷,甚至哄骗多家公司为其担保放贷,我司并不是个例。且在王林服刑期间及其公司业务停摆期间,中国工商银行响水支行依然持续放货给江苏金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林一直是金涛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我就想问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及响水支行的各位领导:工商银行放贷就不需要对借贷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其公司法人征信进行审核吗?还是你们领导明知道实际情况而为了个人利益也要放贷,陷国家和人民资金财产于不义之地?
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与响水支行的领导渎职、懒政、监管缺失等行为把我一个经营良好的企业搞得濒临破产,公司账户也早已被冻结,每月还要发放数十人的工人工资。在我走投无路之下,我只好求助各相关部门,为我及我公司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严惩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响水支行的这些害群之马。
举报人:董金华 身份证号:320921********2010
电话:13601413827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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